一、展陈组织者须将本《须知》告知相关人员,落实到位。
二、展陈组织者负责展陈内容的审核把关,确保展陈内容健康向上,没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、违反意识形态规定的内容。
三、展馆内禁止吸烟,禁止使用明火,禁止私自接电线;射灯轨道灯槽带电,严禁触碰;禁止在地面上拖动桌椅、画板及其它重物;调整射灯角度须在校史馆老师指导下进行;使用人字梯须有人帮扶,以免摔伤。
四、进退场均需办理交接手续,清点物品,借还手续清楚;撤展不留任何无关物品及垃圾。
五、展厅钥匙由组织者签字领取,专人保管,离场关好门窗、电,锁门。
六、展柜经组织者和校史馆管理老师同意布局方案后方可移动,原则上不得影响原有展览格局,不得将展柜放置到消防通道口,影响疏散。
七、布展尽量使用挂画绳,一般不用钉子。若因特殊展品需使用,可使用不破坏展柜面层贴布的细钉,并在撤场时拆除。
八、展厅地面铺有自流平塑胶,拖动展柜时务必把固定在柜脚旁的万向轮插销锁打开,使用万向轮推动,不得硬拖而致地面损坏。
九、凡因自行其是、使用不当、不经校史馆同意而造成的门窗、地面、墙面、吊顶、电路、灯具、展柜等的损坏或物品遗失,由组织单位负责修理更换。
云南师范大学校史博物馆展厅物品清单
序号 |
名称 |
尺寸 |
数量 |
备注 |
1 |
展览桌 |
1600×800×700 |
9 |
|
2 |
展台 |
900×600×1000 |
2 |
|
3 |
展台 |
700×700×1000 |
1 |
|
4 |
展台 |
700×400×1000 |
1 |
|
5 |
展台 |
500×500×1000 |
2 |
|
6 |
展台 |
500×500×700 |
1 |
|
7 |
人字梯 |
|
2 |
|
8 |
拖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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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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